《周易》是中国文化宝库中最为古老的典籍,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易经》,即华夏文明史祖伏羲所画八卦、殷末周初文王所演六十四卦及所作卦爻辞;二是《易传》,即战国中晚期孔门后学解说《易经》所撰十篇文章。自古以来,《
周易》便被视为中国哲学和文化的源头活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易经》标志着中国哲学的产生。《易经》乃卜筮之书,是古代宗教巫术的产物;而哲学又是在漫长的宗教桎梏中不断冲破宗教巫术的牢笼而得以孕育成长的。《易经》尽管是服务于周王朝天命神学宗教世界观的筮书,但从其吉凶休咎的占问中,也曲折地反映出先民观察自然与社会矛盾运动的某些理性认识,其中透显着辩证法因素:一是强调矛盾对立的思想,如《易经》概括出的一系列对立抽象的哲学概念和范畴:乾坤、泰否、损益、剥复等等;二是强调事物运动变化的思想,如乾卦龙的“潜”、“见”、“跃”、“飞”及“亢”,体现了先民对自然与社会事物运动变化规律的认识与总结;三是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思想,如乾卦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谦卦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既济卦六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薄祭”等,均是说明人的主观奋斗、谦虚、诚心,不仅决定着事情成败,甚至能改变天意。因此,《易经》尽管在本质上是一部筮书,受到当时人们思维水平的限制,尚未完全运用抽象概念范畴的体系去认识自然与社会,但其中闪烁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却表明人们的理性思维活动已经从早期宗教巫术的桎梏中解脱与彰显。
其次,《易传》确立了《周易》在中国哲学与文化史上的理论价值。孔子及后学对《易经》的解读与诠释颇具创造性,《易传》在形式上继承了《易经》卜筮结构框架,但在内容上则完全摒弃了宗教巫术,从而使《周易》成为一部内容丰富、思想深刻、结构严密、体系完整的哲学论著。其思想内容大致有三:一是吸取了《易经》中所蕴含的阴阳观念以及道家、阴阳家的阴阳学说,确立了“阴”“阳”为《周易》最高哲学范畴,“一阴一阳之为道”为《周易》最高哲学命题;二是关注春秋以来争辩激烈的“天人关系”,提出了一套关于自然与社会普遍规律的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完整哲学思想体系,从而使《周易》成为“天人之学”;三是继承光大了《
易经》中的辩证思想,扬弃了老子辩证法学说,建构了一个颇为完整的辩证法体系。应当说,《易传》所确立的全新的阴阳学说、天人之学及变易理论,一直成为其后两千多年中国哲学和文化史上永久的话题及核心思想。《易传》不仅使《周易》在当时就作为儒家典籍而号为显学,更为重要的是,它使《周易》在中国哲学和文化上的理论价值具有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源头活水之巨大意义。
最后,易学对中国哲学和文化的发展影响至深。自周初至春秋战国,《周易》即被视为重要典籍。在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周易》始终作为“众经之首”而受到尊崇。人们对《周易》的研究蔚然成风,千百年来,易家辈出,学派林立,著述浩瀚,学说繁多,形成了一种专门的学问——易学。自先秦开始,无论是儒、道、释抑或其他学派,无论是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还是宋明理学等,历代哲学家、经学家及思想家大多精通易学,都程度不同地受到易学的滋养。尤其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家,更是直接通过对《周易》的创造性诠释,来阐发其哲学观、人生观、政治观及伦理观等。如魏晋玄学鼻祖王弼以《老子》释《易经》,令玄学之风盛炽数百年;唐初儒学领袖孔颖达首次折中汉易与玄易,构筑了汉学玄学走向宋明理学之桥梁;道学“北宋五子”周敦颐、邵雍、二程及张载同开以易言理之先河;南宋理学集大成者朱熹,重象数倡义理,使以易言理之学风盛行至清初;明末清初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夫之立足于易学的哲学创新,标志着宋明道学的终结。总之,易学对中国文化的核心——中国哲学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上述三个方面表明,中国哲学和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始终受到了《周易》及其易学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周易》成为中国哲学和文化的重要汇聚中心及聚焦点,成为中国哲学和文化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