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给公司
产品起名,公司产品不同于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具有属地性质,主要反映企业文化。但是产品起名不同,新产品
起名一般是注重体现功能、受众、性质等。产品起名的角度也比公司起名角度丰富。譬如有些产品起名突出的色彩,有的突出的是受众对象,有的突出的是速度,有的突出的是味觉,等等,都是根据产品的特性出发的。
但是,产品起名并不能因为市场宣传的考虑,而违反产品命名的以下规则:
规则一:专名专用
名称是事物的专有标志,只有名实相符,才能准确地反映事物的特征,才能让人叫着顺口,听着顺耳。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名正言顺”的含义。因而“名符其实”是命名的重要原则。
规则二:名符其实
产品取名注重一眼望穿,一秒钟内让人家知道您在卖什么东西,较讨人喜欢,也可省下很多广告费。美国有“白色城堡”这么个品牌,你猜它猜什么?是家喻户晓的内裤!一般人实在很难连想它会与衣服有关。有人告诉笔者“万客隆”她老搞不懂,每次约会都弄错地方,很伤脑筋。而猛打广告的“喜之郎”、“吃了再说”都明显有吃的意境,在命名规则里不会让人误想或不易辨识。
规则三:有备无患
就像爱车人喜欢有备胎一样,公司里常常要保持一定量品牌名(已经注册或构思中),万一有危机出现即可随时递补。在遭遇市场危机时,能立即更换新品牌,将风险减低到最小。
规则四:一目了然
商品
起名想达到短小精悍境界,又好念好记,往往可遇不可求。“康师傅”就是个精悍的典型例子,好念好记之外,还有心理的附加价值在(不仅是商品,而且意味着健康)。“椰汁”的出炉的确叫人兴奋,兴奋它的大胆、新潮、好念又好记,尤其功能意味很浓,就像椰子汁般的香纯。
规则五:忌傍名牌
椰汁是果菜汁市场中的王牌,于是成了模仿的对象。台湾南部有一家厂商也是生产果菜汁,却取名为“椰汁蜜”,无心之过倒也惹来商禁风波(就是因为跟人家太类似了,麻烦马上跟着来)。傍名牌的后果是多年创造的市场声誉,可能因为侵权而付之东流。
规则六:便于设计
现代企业众多产品大都有了商标保护,所以,产品名要利于商标设计的需要,便于在商标设计中体现,易认,或有特点,便于市场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