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名不是现代才有的,古代就有很多重名的历史公案!给人起名字要尽量避免忌用字,不仅是社会伦理的需要,也可以适当减少重名的发生。重名抹杀个性、混淆特性,是姓名学要解决的一大顽疾。
重名”现象也是古已有之,并且早就引起了有识之士的关注。南北朝时就有人著《古今同姓名录》。此后,几乎每个重要朝代都有这类专著问世。民国时期彭作桢著《古今同姓名大辞典》,收入人名5万多,同姓名者竞有16000多人。其中,重名指数最高的是王佐,共71人;其次是李芳,共53人;再次是王俊、李英、刘福,都是40人。重名指数30人以上的,只有王、李、张、刘四姓,共20人。重名指数最高的前20名,只有一个双字名,其余都是单字名。这几个简单的数字,也显示出重名的规律和原因。
古人已经发现了重名的危害性,如成语“曾参杀人”与“毛遂堕井”,就是重名的历史公案。重名不仅使曾母虚惊、平原君痛哭,也给曾参、毛遂本人带来了许多麻烦。重名还会给史学家造成障碍,因而产生差错。受历代史学界文学界尊祟的杰出史学家司马迁,也曾因重名的困扰出现过张冠李戴的失误。春秋时孔子的弟子名宰予,字子我,鲁国人。齐国有人名阅止,字子我。当时社会上多以字相称,两人同字,与今人重名相似。齐国的“子我”后来参与了田常杀害齐简公的内乱。司马迁将齐之“于我”误认为鲁之“于我”,在《史记》中记宰予为“与田常作乱,以夷其族,孔子耻之”。宰予的这一罪名,直到唐代司马贞作《史记索隐》考证时,才得到昭雪。司马迁还曾将孔子的弟子楚国人公孙龙,与战国时赵国人名辩思想家公孙龙混为一谈。
重名的危害虽早就发现,却未能解决,发展到今日则愈演愈烈。有资料说,沈阳市成年人中就有4800多个刘淑珍,4300多个王玉兰,4000多个王淑兰;北京市的张力有4500多个,张颖有4000多个。照这种情况推算,李、王、张、刘诸姓,在全国的最高重名指数,至少突破万人,甚至高达10万人。在社会交往频繁、信息传递迅捷的今天,行行皆有、处处可见、防不胜防的重名之风,将给我们带来什么呢?那将是混乱、烦恼、失误、痛苦,甚至是祸患与灾难。
当代有识之士已明确指出,重名是社会生活中的“公害”之一。既是“公害”,就应当群起而除之。只要大家重视了,心齐了,根治重名这一顽症的良方妙计就会应运而生,消除这一“公害”的日子也就为期不远了。
姓名伴随人的一生,是作为人的个体象征的确定专名,具有约定俗成的专一性、占有性与永久性。人的姓名与人格是紧密相联的。《民法通则》第四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侣冒。”公民的姓名在其出生后即记人户籍薄。姓名一经户籍机关登记,就成为公民的一项重要的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具有法律上的严肃意义。由此看来,姓名非同小可,自应慎重对待。
在有几千个性,近13亿人口的中国,要想根除同姓名似乎不太可能,但为了避免给宝宝起名时发生同名给我们生活和工作带来的许多不便与麻烦,适当采取措施还是可以尽量减少此现象的。
如何减少重名,如何让宝宝或个人在成长、生活、工作中减少重名的危害,展示个性,成就自我呢?
一、给宝宝起名时尽量不用两字姓名,而用三字、四字姓名。
二、姓名学有历史的传承,虽然对家族发展有重要意义,但文明进步,也让母性在家庭、社会地位上升,建议将母姓应用在起名设计中来。
三、起名方法多元化,减少过去起名偏重“有财”、“有富”的思维方式。
四、注重起名用字的人文内含,既彰显个性,又体现时代文明。
五、将易经八字起名应用进来,关注个人命理与个人全面发展,构建和谐人生理想追求。